河南南召:乡村振兴路岂能沦为“私人定制”?
河南省南召县留山镇一条未有耕地的农耕路、直抵私人准墓地的“专属山路”,与农户门前常年泥泞的回家路形成刺眼对比,河南省南召县留山镇潘寨村的乡村振兴道路项目,不仅背离了政策初衷,更暴露了基层治理中的沉疴顽疾。当国家投入巨资推进“户户通”工程,明确要求硬化路延伸至农户门前时,这样的“反向操作”,本质上是公共资源的私化侵占,是权力寻租的赤裸表演。

乡村振兴道路项目存在明显不合理规划:一条山路没有农耕地,直接修至一处私人准墓地,而形成反差的是部分农户回家的路还是泥泞土路。该道路背后,存在跨越十年的山地租赁转让疑云及涉嫌权力寻租与违规操作乡村振兴的核心是惠民,农村公路作为“毛细血管”,本应承载着村民出行便利与产业发展希望。2025年国家明确“户户通”工程年度资金超200亿元,每公里补助20-40万元,目的就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但潘寨村的案例中,乡村振兴资金却成了少数人的“唐僧肉”,跨越十年的山地租赁转让疑云,直指土地流转中的违规操作,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需遵循依法自愿原则,且不得改变农业用途、禁止建坟占地,而这条“墓地路”显然完全突破了法律红线与政策底线。
蝇贪蚁腐之所以肆无忌惮,关键在于“保护伞”的庇护与监管机制的失灵。从成都郫都虚构项目骗取乡村振兴资金,到湖南邵阳虚报工程款挪用公款,类似案例反复证明,基层小微权力若缺乏有效约束,就可能沦为谋私工具。潘寨村的不合理道路能顺利开工,背后必然存在审批流程空转、村务公开缺位、监督机制失效等问题。本应守护集体利益的基层组织,若默许甚至纵容权力寻租,不仅让乡村振兴政策打了折扣,更寒了群众的心。
整治此类乱象,既要“打伞破网”,更要釜底抽薪。一方面,必须对涉案的违规操作与权力保护伞展开彻查,依据《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严肃追责,追回被侵占的公共资源,让“蝇贪蚁腐”付出应有代价。另一方面,要落实村级权力清单制度,将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土地流转等关键环节纳入阳光监督,通过“纪巡审联动”与大数据监管,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正如“户户通”政策要求的,乡村道路建设需尊重群众意愿、兼顾公共利益,任何脱离民生需求的“形象工程”“私人工程”,都应被坚决叫停。
乡村振兴不是少数人的“盛宴”,而是全体村民的“共富路”。从安徽濉溪县的多元筹资修路,到贵州的“路旅融合”富民,各地的成功实践证明,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共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才能让乡村振兴之路越走越宽。潘寨村的案例当成为警示:任何与民争利、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乡村振兴的每一分投入,都必须坚守惠民初心,不容任何侵蚀与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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