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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李怀亮案,超长羁押12年,全国首例法院承诺保证判决死刑

时间:2023-07-26 阅读:54162 来源:法眼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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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李怀亮案,超长羁押12年,全国首例法院承诺保证判决死刑

  

     判,证据不够;放,又怕被害人家属闹。于是,法院不判不放,李怀亮被羁押12年。媒体围绕“死刑保证书”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媒体轮番报道数月后,法院再次开庭,当庭宣判李怀亮无罪。李怀亮事件曝出后,河南省高院院长表示面对错案会勇于承认错误,河南由此开展“长期羁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该宣告无罪的要宣告无罪”。

“死刑保证书”之下 嫌疑人多年不判不放

      2001年8月2日夜,河南平顶山市叶县湾李村一名13岁女孩在河堤被奸杀,村民李怀亮因当晚在现场附近经过,被当做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逮捕。

      但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说,案件存在三大疑点:现场的血迹属于O型血,李怀亮是A型;被害人体内的精液与李怀亮DNA不符;现场鞋印和李怀亮足迹对不上。

     此后数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历经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9月27日法院第二次发回重审,之后一直没开庭消息了,李怀亮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不判不放。

     李怀亮和他的家人一直在喊冤。但有个内情他们并不知道,也根本无法想象——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法院一位副院长和被害人父母会面,死者家属承诺只要判李怀亮死刑或无期,就不再四处告。两名见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书签订时间为2004年5月17日。

记者深入采访 挖出背后内幕

     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一直在为弟弟伸冤。她说:“我平均半个月去一次中院,一个月去一次北京。十几年,我一直在路上。”

      2012年2月21日,有人发微博,把“死刑保证书”截屏发到了网上,瞬间引起轩然大波。

      南方都市报记者王世宇看到后立即展开了采访。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是因为被害人家属一直在不断上访,让当地政府很头疼,于是有了这份“死刑保证书”。

      公安局一位副政委则坦言相告:“这个案子无论是案情本身,还是后面的事情,都非常复杂,很头疼的一件事。我都不参与,你说能不复杂么?”

      2月22日,南方都市报以《被害人家属签“死刑”保证书》为题作出报道,引发全国关注。

      3月1日,时代周报刊发记者何光伟的报道《约定生死的“死刑保证书”》。

      何光伟在稿件中写道:虽然没有任何力证能证明李怀亮杀人,李也向家人亲属反映曾遭遇刑讯逼供,但在当地的协调下,李怀亮依然有可能成为河南第二个“赵作海”。

      他也写到,当时的一位法院副院长表示,为了不让被害人家属四处告了,他和对方谈了一天,表态可以由中院提审,尽量判李怀亮死刑,被害人家属同意并写下保证书,承诺如果法院按此处理,就不再四处告。

      李钧德,1994年大学毕业到新华社河南分社工作。前些天,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杂志在官方微信公号刊发了李钧德的一篇记者手记,题为《想起了李怀亮,那个重获自由的人》。

     李钧德说,记者成长之路,有一篇报道他“至今难以忘怀”,那就是李怀亮案。

     李钧德回忆说,他获悉线索后,认为这是个牺牲法治换稳定的典型错案,如果能够公开报道,不仅有利于推动案件解决,而且可以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于是克服种种困难去采访。

     李钧德和半月谈内部版主编周清印说了想法。周清印支持他,也认为报道可以引起社会上更多人的关注,关注的人越多,对案件的推动越大。

    《半月谈内部版》2012年第6期,刊发了李钧德的报道《“死刑保证书”保证了什么》。一经刊发,立即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报道给签订“死刑保证书”的法院带来很大压力。法院公开回应称,保证书虽然写在了印有某某法院抬头的稿纸上,但不是该院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

     针对法院的辩解,李钧德又做了第二篇报道《“死刑保证书”闹剧是如何开演的》,在半月谈网发表。

在这篇后续报道里,李钧德用扎实的证据材料还原了某法院的主管副院长和被害人父母签订“死刑保证书”的经过。从此,该院未再辩解。

媒体报道数月后 法院宣判无罪

        李怀亮案在当时成为热点事件,全国各地众多媒体都做了追踪报道。

      荒唐的“死刑保证书”,不仅在社会上引起震动,还引起了法律界普遍关注。

2013年4月25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李怀亮案。经过一天的审理,当天傍晚6点,法院认定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宣判李怀亮无罪。

      已被羁押了12年的李怀亮,被当庭释放。李爱梅说,如果没有媒体帮助,弟弟不知道还要被关多久。

蔺文财曾代理李怀亮案件。他表示,这个案子除了律师的努力,媒体报道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社会各界都在关注,案子得以再次审理。

      2013年7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参加全国法院院长座谈会的间隙,接受了媒体采访。

      谈及李怀亮案,张立勇表示:“面对错案不遮掩、不回避,勇于承认错误,敢于负责担当,这才是人民法院应有的态度和立场。”

      张立勇说:以宣判李怀亮案为契机,河南开展“长期羁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逐案建立台账,逐案进行研究,该下判决的要及时判决,该变更强制措施的要变更强制措施,该宣告无罪的要宣告无罪。

由此,一个李怀亮案报道,让整个河南类似案件中有同样遭遇的被告人的权益都得到了维护。

12年未见的两个女儿

复杂的审理

      这起案件说复杂也复杂,因为持续了12年之久。说不复杂其实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只是一个证据不足就足以宣判李怀亮无罪了。但是因为小霞的父母非要法院判处李怀亮死刑,就一直不断的上访,多次以死相逼,小霞的母亲说只要不判李怀亮死刑她就在法院门口自杀。

      因为警方在排查时只有李怀亮一个嫌疑人,其他的排查要到底人都放回去了。再加上因为当时李怀亮因为遭到刑讯逼供做了有罪供述,法院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小霞的母亲认为在轻了,必须要死刑。

       但是实际上,案子有很多疑点的。首先现场发现了O型血迹,但是李怀亮和死者小霞都是A型血,两人都没有任何伤口。其次现场发现的38码脚印与李怀亮的44码相差太大,而且鞋子的样式也不同。

       最主要一点就是死者小霞体内发现了男性体液,也就是说小霞生前曾经遭到过强奸。而经过对比DNA结果不是李怀亮的。也就是说现场曾经出现过第三人。

2003年到2007年,警方曾经三次开棺验尸,为了找到更多小霞被害的证据,但是都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三次被挖开的坟墓

      平顶山法院为了平息小霞父母不断各处上访的影响,竟然向他们承诺如果平顶山中院判决李怀亮死刑的话,她们就不能继续上访。但是平顶山不会保证河南省高院的判决。小霞的父母也在承诺书上签字了。

      说实话,我们不得不佩服平顶山中院的做法。一方面他们也自己知道李怀亮案中的证据根本就不能证明。河南省高院也一定会撤回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的。他们这样做就为了阻止小霞父母上访,将压力推到高院那里。

       也就是说平顶山的公检法为了减少自身的麻烦,稀里糊涂罔顾事实宣判李怀亮有罪,导致李怀亮在看守所关押了12年。哪怕所有人都知道李怀亮案证据不足根本无法定罪的叶不能把他放出来,放出来就没法给死者家属交待。

       首先叶县法院的第一次宣判,很明显是屈打成招的。为了立功尽快破案。但是她们没想到的是方都不满意15年这个结果。尤其是死者家属一方。

       而这份“死刑保证书”的签署时间就是在一审判决后签的。在签了这份保证书后,平顶山中院就将此案提到了中院审理。很乱平顶山中院就一审判决李怀亮死刑立即执行。仅凭李怀亮刑讯逼供下给出的有罪供述口供,没有其他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李怀亮杀人。高院根本就不可能认同平顶山中院的一审判决,肯定会发回重审的。

       于是平顶山中院在没有补充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又将判决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样还是被高院发回重审。

        所以直到2013年,我估计平顶山中院实在是扛不住了只能将李怀亮无罪释放了。为什么平顶山中院扛不住了呢。因为这几年级全国出了杜培武、佘祥林以及河南的赵作海冤案,影响非常大。每一起冤案都对当地的司法系统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而且是不好的影响。

        所以平顶山中院如果不是铁证如山的话,根本不敢判李怀亮有罪,哪怕是15年都不敢判。更不用说死刑或者死缓了。如果是被判了有罪后再发现是冤案的话,必定有一批人被追责。

       相对于冤案追责的责任,李怀亮被超长非法羁押的责任就小了非常多了。至于小霞的家属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中院已经无暇顾及了,毕竟已经折腾了这么多年了。公检法各部门领到都换了好几批了。

       2014年3月李怀亮收到98万元的国家赔偿,虽然这个金额距离他们要求的相差很多,但是他们表示接受了,不想再申请复议了。

死者小霞家属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也许她们真的祈祷某一天真凶能够落网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起案子很有可能成为悬案了!


编辑: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