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栏目网江西讯(通讯员 邱梦婷)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助力校园法治建设工作,9月16日上午,江西省玉山县必姆中心小学开展了法治安全教育晨会。
刘老师首先向同学们阐述了法律的含义,并介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人保护法》等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接着,刘老师从《民法典》的权利与义务两方面出发,结合一个个问题与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积极引导孩子们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黄主任总结:法律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规则,告诉大家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将会受到什么后果。我们总以为违法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就潜藏在我们习以为常的不良行为中。对于小学生而言,不良行为泛指与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违背的一些行为。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希望同学们一定自觉纠正不良行为,时刻保护自己。
本次法治教育晨会以具体鲜活的案例,生动有趣的讲解使同学们更加敬畏法律,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懂得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同时更加明确了在生活中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努力为创建和谐、安全的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切实提高小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为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习气筑起了一道心灵防线,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审 :周子龙 王静